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城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以示范区复〔2016〕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古泊善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云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包括在徐圩水厂中控室建设一套水质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平台软件并将分析数据传输到徐圩新区云计算中心分析平台;在云湖水利风景区内设置室外电子大屏、室内外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售后服务及古泊善后河和云湖站房装修施工等。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浦东水厂和云湖水利风景区扬帆起航广场。
2.3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其中:货物部分必须保证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并且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近6个月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 年 10 月 19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6 时 00 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到 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4楼404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 址: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10楼1005室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程工 联 系 人: 何越明
电 话: ****-******** 电 话: 136*****791、138*****92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ygmxgszh@126.com
日期: 2016年10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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