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招标公告

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招标公告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田正茂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赢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8幢802室

联系人:张沈瑜

联系电话:136*****212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

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备案的企业;

4、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标包(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入库数量为5家;

二标包(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入库数量为5家;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若该标包不足5家的,对符合本次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则该标包投标人全部入围,不再随机抽。若该标包不足3家的,将该标包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入库单位拟派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启东市外没有在监工程,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无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

6、入库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明,监理员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员执业资格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明,人员数量满足要求。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3.售价:100元/标包,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8幢802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8幢802室,接收联系人:张沈瑜,联系电话:136*****212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2.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密封。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6、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相关证书;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息备案的截图。

9、提供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组成。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的概述、内容等要求及其它事项:

(1)本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单项合同价3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若某个标包通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审查的供应商大于5家的,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5家单位组成该标包监理承包商储备库;某个标包通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审查的供应商小于等于5家的,则全部进入该标包监理承包商储备库。

一标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承包商;

二标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承包商。

(2)项目地点:启东市高新区范围内。

(3)服务范围:承担所确定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6)其它事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每个项目监理合同价=每个项目的计费额按具体项目的施工合同价*1.8%。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监理费。

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

七、开标、评标:

(一)评委会由有关专家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二)评审内容

1、投标资格是否符合;

2、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3、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密封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定标:各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库单位(随机抽取5家)。

(四)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九、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一、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承包商储备库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项目中标后收取合同价10%的项目履约保证金。

4.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7.进入储备库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将其清退出储备库:

(1)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备案;

(2)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或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4)因自身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

(5)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6)在招投标及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及其职工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认定涉及有贿赂党政机关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

(7)在启东市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8)拖欠农民工工资;

(9)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10)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名单;

(11)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2)中选后两次被抽取到不实施被抽取项目;

(13)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禁止投标的其它情形。

第二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标包)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标包)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标包)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部分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发包人(招标人):(甲方)

承包人(成交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标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 标包)

2、项目地点:启东市高新区范围内。

3、服务范围:承担所确定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4、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二条:要 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具体监理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3、监理机构及人员名单(本表可以根据需要扩充):

姓名

岗位

专业

持有证书及证号

备注

拟派总监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员具有相应专业监理员执业资格,人员数量满足相应项目规模的要求。

4、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监理程序,杜绝安全隐患,文明监理。

第三条: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每个项目监理合同价=每个项目的计费额按具体项目的施工合同价*1.8%。

具体付款: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监理费。

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被甲方从监理单位承包商中被抽中相关项目,乙方不得拒绝及拖延相关项目的监理合同签订,否则被中止合同。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延期支付,则按同期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第五条:补充条款

1、项目监理期间,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更换一人扣监理费的10%,缺一人扣监理费的10%;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工程例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勤率必须达到35%及以上,其余现场监理人员出勤率必须达到90%及以上,有施工必须有监理,否则按每人每天(次)200元处罚。监理人员出勤率的考核办法:每天到场不足2小时的不计,到场满2小时不足5小时的计半天,到场满5小时的计1天。监理人必须派员参加业主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养护考核,否则视为缺勤并按每次200元处罚。

2、监理人必须派投标时承诺配备的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执行监理任务,并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监理人员的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若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把关,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监理酬金的1%(适用于所有附加协议条款),情节严重者,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4、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在本市及以上监管组织的检查中,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工程的罚2000元,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未达到监理目标的(监理人的质量及安全目标,监理人考核的目标)罚监理酬金的2%,若工程不合格的,扣监理酬金的20%,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再处罚。

5、监理人对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监理人员意外伤害,均由监理人自负。对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确保工程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如甲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现监理人员技术能力、责任心不强,不满足工程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如果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甲方有权终止监理合同。

7、本工程办公、生活用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监理人办公、生活、食宿等必须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分开

8、当发现下列任一情况,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调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本合同:

8.1监理人员资历和能力不足以胜任所担负的职责时;

8.2驻现场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时;

8.3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损于监理工作应坚持的科学性和廉洁性时;

8.4监理人或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发生合伙经营关系时。

9、监理资料;

9.1监理文书资料是监理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监理人必须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的保存工作;

9.2现场监理人员应设专人收集监理文书资料,建立台帐制度,确保资料完整,符合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9.3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监理文书资料整理归档。

9.4工程竣工资料验收时,监理资料也作为验收内容之一。

10、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现场检查后,方可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单、技术核定单等工程资料上签署监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资料不应成批签署,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工程师更正做法,发生五次以上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单位责任。委托人以工程联系单形式,要求监理人切实确保的分项工程质量,在委托人复查时发现监理工程师未采取措施且要求克服的质量问题仍存在的,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单位责任。

11、监理人应切实履行监理计划(如:按时召开周监理例会,及时检查、验收、签证工程隐蔽单,及时下发监理令,按时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提交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处理工程质量隐患等);监理人应在每月的30日前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需说明当月的工程计划执行、进度、质量、安全、造价、赶工措施、对下月和总进度的影响、对总质量的影响、下月计划等)。监理人应在工程单体竣工前及时完成监理资料的整理、装订、提交工作。

12、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的复核监理人应在与委托人同时进行,无委托人认定的工程款支付单、工程结算的复核单不能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13、监理人所监理的项目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监理人在所监理的项目有不廉洁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责任,并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处以一定比例罚款。

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15、乙方承诺不转包工程监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已监工程量不予结算。

16、认真做好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办法,不以任何形式向业主、质监、设计、地质等相关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等。

17、进入储备库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将其清退出储备库:

(1)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备案;

(2)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或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4)因自身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

(5)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6)在招投标及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及其职工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认定涉及有贿赂党政机关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行为,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

(7)在启东市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8)拖欠农民工工资;

(9)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10)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名单;

(11)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12)中选后两次被抽取到不实施被抽取项目

(13)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禁止投标的其它情形。

18、其他约定内容在具体监理项目监理合同中完善和细化(具体细化内容及约定在具体监理合同中明确,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调解。本合同各条款履行结束,则自行失效。

本合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共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承包商储备库项目(一至二标包)_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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