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保护测评服务三级

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保护测评服务三级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人)对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保护测评服务(三级)(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安全检测
需求描述:

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元)
资金来源
备注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
财政预算资金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二、询比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内。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公布的最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截图及网站地址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属于非重庆测评机构的,测评机构应提交从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登记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测评机构近三年未被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测评项目质量通报。
4、投标人针对本次测评项目成立有服务团队,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团队成员至少5人,且全部具备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其中,至少1人具备高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另外 1 人具备中级或以上等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并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本地社保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成立服务团队的承诺函、人员清单,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查询的人员测评师资质查询截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应为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成员单位或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撑单位,依照渝网通[2016]11号文《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规范》之要求,协助采购人进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通报工作。
三、采购服务内容
按最新的第三级等保完整测评内容及测评指标,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含各业务系统)三级等级保护评测,出具安全测评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及方案,提供系统安全建设和安全防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描述
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
1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GB/T *****-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法规和标准开展测评,并对新增模块开展检测工作。
(二)技术要求
测评范围主要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
1、技术测评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2)安全通信网络测评(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5)安全管理中心测评(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2、管理测评
(1)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2)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
(3)安全管理人员测评(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4)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支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
(5)安全运维管理测评(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3、云计算扩展测评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基础设施位置);
(2)安全通信网络测评(网络架构);
(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访问控制、入侵防范、安全审计);
(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入侵防范、镜像和快照保护、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
(5)安全管理中心测评(集中管控);
(6)安全建设管理测评(云服务商选择、供应链管理);
(7)安全运维管理测评(云计算环境管理)。
4、移动互联扩展测评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无线接入点的物理位置);
(2)安全区域边界测评(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
(3)安全计算环境测评(移动终端管控、移动应用管控);
(4)安全建设管理测评(移动应用软件采购、移动应用软件开发);
(5)安全运维管理测评(配置管理)。
5、物联网扩展测评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感知节点设备物理防护);
(2)安全区域边界测评(接入控制、入侵防范);
(3)安全计算环境测评(感知节点设备安全、网关节点设备安全、抗数据重放、数据融合处理);
(4)安全运维管理测评(感知节点管理)。
6、工业控制系统扩展测评
(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室外控制设备物理防护);
(2)安全通信网络(网络架构、通信传输)
(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访问控制、拨号使用控制、无线使用控制);
(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控制设备安全);
(5)安全建设管理测评(产品采购和使用、外包软件开发)。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周期内,需提供相关的安全咨询服务。提供的安全咨询建议、策略、规范和整改建议要切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满足GB/T*****-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项目和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计划推动项目工作,并确保项目过程规范以及项目过程文档完整。
3、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资料的保密管控,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纸质、声音、影像、图像、电子等各种形态资料及其载体的保密管控措施,记录资料由生成到销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日志,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对制度进行调整。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在用户工作场所使用设备,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便携设备使用的保密管理。接入系统网络内使用的设备,必须遵守该系统关于终端安全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等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能力,能够利用测评、评估、漏洞扫描等方法发现系统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对系统漏洞能够及时定位,并对后续修复的情况进行验证。
5、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测评机构应从项目管理系统中生成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于测评项目实施前报送或传至被测评网络备案公安机关”。属于异地测评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审核通过的《测评项目基本情况表》。如出现不能按时提交或备案不通过的,视为成交供应商不具备签订合同的基本条件,采购人有权按评审排名依序顺延。
6、招标人在三级等保测评报告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需协助招标人在重大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或重大网络安保工作中,需提供远程或现场相关的技术支撑服务。
(四)质量要求
1、 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GB/T *****-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法规和标准规定并开展测评,且对新增模块开展检测工作。
2、信息系统*分整改、网络系统整改加固及软件平台风险评估及加固。
3、系统安全整改需符合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要求;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报告。
四、服务期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以内完成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
(二)免费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要求
1、成立有服务团队,团队成员至少5人,具有丰富的风险评估、安全保障服务经验和良好的用户信誉。
2、供应商应按照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制定测评详细计划和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等级测评流程规范、质量保证和过程管理规范,形成规范、详尽、统一的过程文档、工作记录、进度报告等。
3、咨询服务: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如有必要需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4、测评实施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中级或以上测评工程师担当、并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5、供应商应随时为用户提供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
6、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五、付款方式
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付款时,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周成星、马廷勇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九、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十一、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经营范围不得涉及网络安全产品开发、销售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可能影响测评结果公正性的业务。供应商需要有本地服务团队,当发生突发网络安全公共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派出技术团队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考依据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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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本服务需求描述中的全部特定资格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0-29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0-29 15: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根据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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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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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2024年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安全保护测评服务_三级_询比采购文件
公告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全民健康信息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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