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皇塘中心幼儿园分园-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新建皇塘中心幼儿园分园-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一、丹阳市皇塘中心幼儿园的新建皇塘中心幼儿园分园项目-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镇财政和教育局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二、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皇塘镇阳光路以东阳光花苑以南;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室外场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3.设计招标控制价: 30 万元;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⑴2016年11月15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方案设计、设计概算;⑵2016年12月15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图审合格的设计施工图;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发包内容1.方案设计;2.设计概算;3.施工图设计;4.后续服务工作(二)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等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五、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后的要求(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2)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设计要求优化方案;(3)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消防图审机构审查通过;(4)提供施工图纸(蓝图)12份;(5)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⑴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含)以上⑵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含)以上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4.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⑹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七、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八、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标细则如下:1、设计效果图(满分35分)主要评分因素:整体装饰效果;室外效果;空间设计合理性;设计风格体现大方、庄重;立意新颖、独特,能够有较强的前瞻性,实用性强。评委根据主要评分因素,对照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效果图(含室内装修初步设计图、室外效果图),按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级独立打分:优(28-35分),良(21-28分),中(14-21分),及格(7-14分),差(0-7分)2、设计费报价(满分50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30万元,设计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30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2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3、类似业绩(满分15分)企业业绩:近3年(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内完成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装修工程设计。(提供合同原件)。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为9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近3年(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内完成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装修工程设计。(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建设方出具相关证明)。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九、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十.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6年10月 19 日08:00至2016年11月 8日09: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本工程截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 8 日09:00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 ******** 186*****188。CA办理完成后,到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信息科办理CA激活入库。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十一、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十二.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0.6 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159*****462)联系。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3.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符合性检查资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三、履约担保: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 转账 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以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十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招标人也可重新招标。十五、其他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文本且审核同意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且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3.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十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联系人:荆建芳 传真: 电话:138*****010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联系人:朱叶萍 传真:****-******** 电话:****-********十七、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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