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电商物流园建设监理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嵩县电商物流园建设监理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嵩县电商物流园建设(监理二次)项目(项目代码:2205-******-04-01-******)已由嵩发改〔2022〕77号文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恒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嵩县电商物流园建设(监理二次)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5-******-04-01-****** 2.2 项目编号:嵩县工服招标新(2024)0003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12 2.3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监理标段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86.91亩,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约1.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1#楼(物流仓储区、农产品分拣区、洛阳自贸区嵩县分仓、电商直播厅、电商运营中心、直播展销厅),2#楼(物流快递分拣中心、保鲜库、冷库、农产品特色展示厅、餐厅及职工公寓),支护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工期:随施工工期。 2.8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0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 扬尘防治目标 :做到“ 七个 100%, 八个必须”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承诺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3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191*****587。)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嵩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城白云大道1号
联 系 人:王亚林
电 话:183*****801
代理机构:河南恒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186号 正商汇都中心A座1309号
联 系 人:陈 军
电 话:173*****635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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