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720,000.00
最高限价(元):66,720,000
采购需求:
1.1 项目名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
1.2 服务地点: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1.3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针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构建智慧园区体系,实现对园区安全、环保、应急、封闭化等各个领域的整体协调管理,实现化工园区工业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为园区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1.4 服务内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建设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1.5 服务标准:本项目需要满足等级保护三级及密评;要求投标人根据《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中对信息化的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1.6 服务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提供完整服务所应具备的费用,包含产品的安装与调试,以及硬件安装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1.7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8质保时间:软件服务维护自验收后两年,硬件维保自验收后两年
1.9付款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10验收标准: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验收。(1)建设成果须满足相关要求、具体以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2)建设完成通过专家组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中华北路8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晟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
邮箱地址: lnsl2022@163.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