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市行政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丽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MGK2016-21
2.2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市级单位指定数量(总量约360辆)的公务车辆提供鉴定评估、拍卖及相关服务的定向服务中介机构。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供应商必须按服务要求分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2 A包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还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B包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2.3如省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丽江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2.4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获取),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获取。

4.2★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09:00—09:30时。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行政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文冲
联系电话:08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应丽芬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应丽芬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674100

项目采购一览
A包

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评估机构

一、项目概况:丽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级涉改单位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车辆约360辆,对取消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后,需拍卖的车辆进行拍卖,达到报废的车辆予以报废。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车辆鉴定评估程序均应符合《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成立专项服务小组,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在接到评估委托方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到达评估现场,现场查验被评估车辆;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勘察、拓号、照相及相关服务;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鉴定评估企业提供鉴定评估取费标准以鉴定评估价为基准。
4、评估费用待车辆拍卖结束后由采购人支付给鉴定评估企业,拍卖车辆未成交的,鉴定评估企业不收取鉴定评估费用。
5、在评估委托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协助车辆所有人完善车辆相关手续,确保车辆符合过户或报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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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拍卖机构

一、项目概况:丽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级涉改单位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车辆约360辆,对取消车辆进行拍卖后。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拍卖,车辆拍卖程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机动车拍卖规程》等有关规定。
2、成立专项服务小组,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在接到拍卖委托方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查验被拍卖车辆;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拍卖的相关服务;5个工作日内提交拍卖报告并明确具体拍卖时间。
3、拍卖企业提供拍卖取费标准以拍卖价为基准。
4、拍卖费用待车辆拍卖结束后由采购人支付给拍卖企业,拍卖车辆未成交的,拍卖企业不收取拍卖费用。
5、在拍卖委托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协助车辆所有人完善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确保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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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9日

标签: 拍卖机构 评估机构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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