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招标公告

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采购项目邀请比选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启动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服务供应商比选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

(二)采购预算

46.92万元(含)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

(三)采购人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二、比选要求

(一)主要内容

本期活动计划于11月中上旬开启活动报名。预计11—12月在成都高新区、上海市两地开展6天集中培训(成都高新区2天,上海市4天),并开展3场项目路演对接。日程安排计划如下。

时 间

事 项

11月中上旬

学员报名

预计11月中下旬

上海市集中培训4天,地点:上海市

预计12月中上旬

成都高新区集中培训2天,地点:成都高新区

3场项目路演对接,地点:成都高新区

服务供应商需根据活动方案,整合各方资源,组织落地实施,保障活动顺利举办。本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报名申报,按照报名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学员。

2.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为学员提供投资理论、项目尽调、投资谈判、投后管理、产业投资机会分析、风险防控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与实操。

3.组织学员实地走访创投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或优质获投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学习优秀投资案例。

4.搭建学员投资圈子,组织本期学员与往期学员互动交流,搭建沟通交流桥梁。

5.组织召开优质科技项目路演,推动学员在真实项目融资中分析投资机遇与风险,促进学院与项目进行深度对接。

6.开展宣传报道,提升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品牌影响力。

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依法进行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三)服务项目完成期限

2024年11—12月,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四)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投标文件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日期,加盖鲜章)。

2.报价函(见附件1)。(活动预算46.92万元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3.本项目服务方案,根据本比选文件中的项目主要内容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活动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育内容(课程安排、课程内容等);(2)培育导师(导师人数、投资领域、专业能力等);(3)活动宣传(宣传渠道、宣传方案、过往成效等);(4)活动流程控制(学员报名、集中培训、项目路演对接活动时间节点安排)。

4.参选单位团队介绍(包括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投资服务经验、活动组织经验、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等。

5.供应商团队服务案例。需提供参选单位及团队成员作为导师主讲培训服务或担任创新创业比赛评委、服务成都高新区企业、主办或协办项目路演等相关活动等服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聘书、媒体新闻报道、服务合同、服务成果证明材料、活动方等证明材料)。

6.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近三个月企业完税证明或相关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信用记录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加盖鲜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签字。

8.承诺函(详见附件2,加盖鲜章、法人签字或盖章)。

三、参选方式

(一)报名。各参选单位于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即10月28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并获取比选评分要点。报名材料包括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名者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现场报名方式: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科技创新局1052办公室门口工位联系科技金融处白老师(028-********)。

邮件报名方式: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至cdcwyl@163.com。

(二)递交参选文件。本次采购比选需求特此3个工作日(10月24日—10月28日),报名成功的参选单位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即10月30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正副本各一本,正副本均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送往或邮寄至指定地址。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应当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文件封面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四期培育活动”“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价时间”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三)递交参选文件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科技创新局1052办公室门口科技金融处工位

如有疑问,请联系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电话:028-********

如有异议,请联系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科创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28-********

特此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1.报价函

2.承诺函

3.比选评审标准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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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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