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红桥区部分学校更换学生教学电脑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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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部分学校更换学生教学电脑项目 (项目编号:TJHQ-2024-A-00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部分学校更换学生教学电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Q-2024-A-0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部分学校更换学生教学电脑项目
预算金额:108.2万元
最高限价:108.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8.2 108.2 台式计算机 天津市红桥区铃铛阁外国语中学和西青道中学、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采购机房学生教学电脑及配套软件,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给予20%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供应商在投标时,第2-5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到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招标文件。
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红桥区政府后院红桥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红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换学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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