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招标公告

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长城能化计[2016]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2.3建设规模:湿式气柜,容积为10000m3。

2.4建设投资: 1600万元。

2.5计划工期:28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2016年 11月 20日;

交工日期:2017年08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项目概况:

乙炔运行部年产23万吨乙炔项目,共有14套干法乙炔发生装置,12开2备,单套装置乙炔产能2100Nm3/h,满负荷全开情况下,乙炔气的生产能力将为24000 Nm3/h。经过净化后的乙炔气送至PVA装置和BDO装置,设计气量分别为16800Nm3/h和8400Nm3/h。

现有气柜容积5000 m3,正常运行时物位在50%左右,高位联锁值在85%,由正常物位上升至高位联锁气柜缓冲能力为1750m3,在乙炔发生装置下游紧急停车时,上下游仍会向气柜输送4656Nm3(折实际体积4889m3)的乙炔气,现有5000m3气柜无法满足要求。通过方案比选,需在乙炔装置南侧新增一台10000 m3气柜。新增气柜与现有气柜并联运行,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事故状态下将乙炔气储存起来,待恢复正常生产,将乙炔气体输送至下游装置使用。新增气柜正常物位50%,高位联锁85%,低位联锁25%。来自乙炔发生工序的乙炔气经过水洗塔除尘降温后,一部分进入乙炔压缩机,供下游装置使用。另一部分经气水分离器除水后送至拟建气柜;当系统需要补气时,乙炔气再经气水分离器除水后回到系统,供下游装置使用。

2.8标段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乙炔装置新增乙炔气柜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新建1台10000m3湿式乙炔气柜、1台15m3乙炔气水分离器、公用管廊管道拆除(1根DN600原有乙炔气管道60米,2根DN350电石渣浆水管道、1根DN100 浓浆回用管、1根DN150上清液管,各120米)、设备及管道安装、电气及仪表安装、总图、公用工程项目含有消防及给排水管网、供配电系统、仪表控制、电信通讯系统、供热、供风、供氮系统管网对接等相关附属系统的工程设计(含基础和详细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含备品备件等)、运输、储存、建筑、安装、单机试车、仪表系统调试、消缺、项目“中交”、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生产考核、试验、检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等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湿式乙炔气柜装置范围内的专有(利)技术使用许可、首次开车指导及专用辅剂、所有必要的材料、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其中项目无损检测由招标方另招标确定检测单位执行。

2.9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艺技术路线并成功商业运行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注册工程师,执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十年年以来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艺技术路线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三个及以上)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经理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10年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或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总工(或副总工)工作,且完成情况良好;

(3)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国家或中国石化安全执业资格,近十年担任过三个类似本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必须驻场且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4)安全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应国家或中国石化安全执业资格,职称为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两个类似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的安全工程师;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4 日(工作日,每天09时 3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315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购买费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0元,本次招标提供PDF版电子图纸。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至10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0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6.4递交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3开标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文;

电话: ****-******* 138*****916

传真:****-*******

电子邮箱:********32@qq.com">********32@qq.com。

10. 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名称名称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司)


2016年 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乙炔气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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