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白区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关于开展电白区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遴选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主体1-3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电白区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澄波街55号);联系人:高碧云;联系电话:134*****230。
附件: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电白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2024年 月 日
一、申报及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 本企业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可靠、合法,如能成功申请为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范围和规模实施,签订服务合同,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服务效果。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供销社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成立时间 | ||
单位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职称 | ||
电话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职务/职称 | ||
电话号码 | |||
项目实施环节及面积 | |||
实施地点 | |||
项目单位账户 | |||
收款单位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三、项目单位简介
主要为项目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工作基础等(包括但不限于农机数量、作业人员数量、上一年服务规模、大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
四、项目概况
包含项目实施意义、实施地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等内容。
五、项目建设内容
托管服务的作物、环节、服务面积,详细描述实施步骤和进度计划。
六、保障措施
...........................
七、附件等
(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托管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等相关佐证材料)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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