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白区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关于开展电白区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我社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遴选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主体1-3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电白区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澄波街55号);联系人:高碧云;联系电话:134*****230

  附件: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电白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电白区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2024年 月 日


一、申报及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本企业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可靠、合法,如能成功申请为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范围和规模实施,签订服务合同,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服务效果。




(盖章)

年 月 日

区供销社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电话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职务/职称


电话号码


项目实施环节及面积


实施地点


项目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三、项目单位简介

  主要为项目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工作基础等(包括但不限于农机数量、作业人员数量、上一年服务规模、大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

  四、项目概况

  包含项目实施意义、实施地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等内容。

  五、项目建设内容

  托管服务的作物、环节、服务面积,详细描述实施步骤和进度计划。

  六、保障措施

  ...........................

  七、附件等

  (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托管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等相关佐证材料)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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