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盘锦市水利局
行政区域 盘锦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4: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春花
项目联系电话 0417-*******
采购单位 盘锦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段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7-*******
附件:
附件1 发布版-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24 至 2024-10-31
撰写单位: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尹春花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盘锦市智慧河湖管理服务
招标要求服务内容

要求投标人结合实际盘锦市河湖库情况,组建一支本地化团队,结合国家、省最新政策方针、科学手段和本地特色,进行科学精细化管理。从而持续推进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建立河长制智慧管家服务体系。
1、建立工作机制
要求投标人通过交办单、微信调度等机制,协助市级河长湖长及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统筹各有关部门,解决盘锦市河湖管理难题,通过微信发布调度“四乱”及碍洪等问题。
2、调度会商方案
要求投标人定期组织由市水利局领导参加的调度会,推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合作,一是对河湖问题进行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二是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三是对辖区内河湖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水利、市政、环保等工程进行目标跟踪,为河湖治理保护和市级河长巡河梳理问题方案;四是协助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建议。
3、定期研判分析
要求投标人协助研判盘锦市各类型“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分布特点和相关县区、镇街对河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建议措施,辅助领导科学决策,编写阶段性总结及各类专项行动总结、通报等报告材料。
4、日常现场锁源
为更好把握河湖管控方向,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要求投标人长期开展河流现场巡查工作,对全市进行日常巡查、延时重访、目标跟踪等,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系统建立河湖问题清单台账,全年进行排查问题、复查问题。
5、现场陪同检查
要求投标人会同市河长办领导了解河长制视察工作背景,明确视察工作既定目标、既定点位、相关河流等,制定行程计划,现场陪同检查,并撰写相关巡河信息。
6、多元化巡河
要求投标人固定巡查人员,结合多元化巡河手段,采取步巡、车巡、无人机巡航和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河湖问题进行日常调研,摸清问题底数,建立清单台账,结合延时重访、定期复核等复查机制,确保交办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全年提供巡河用车与无人机航拍设备,并提供市级河流航拍视频。
7、协助管理信息系统
要求投标人全年协助市河长办进行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管理工作,包括国家河长制河档河策填报平台、辽宁省(盘锦市)河长制工作平台、河长通App操录及问题协办、河湖四乱督查软件操录及问题上传、销号处理等。
8、驻场服务
要求投标人在盘锦市组建驻场服务团队,建立科学精细化应对管理体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纵深推进河长制的责任落实。
9.图件制作
要求投标人绘制河湖“四乱”、碍洪等问题展示图件,为市河长办决策提供直观依据。
10、资料编辑存档
要求投标人根据盘锦市实际情况,全年协助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开展河湖管理日常巡查、问题交办、整改复核、问题督办、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同时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并协助解决临时交办的工作,推动全市河湖环境质量改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如未递交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水利局
地 址: 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段3楼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jy*******@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营口学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春花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河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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