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资竞202411031肇庆市端州区红棉路1号和熙名园5栋04卡商铺首层及二层招租公告
区集资竞202411031肇庆市端州区红棉路1号和熙名园5栋04卡商铺首层及二层招租公告
区集资竞(2024)*****肇庆市端州区红棉路1号和熙名园5栋04卡商铺(首层及二层)招租公告
交易编号: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24年11月5日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举行2024年第1101期网上公开竞租。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编号 | 物业地址 | 物业面积 | 交易底价 | 租赁 期限 | 竞租保证金 | 合同履约金 | 资产类型 | 资产详细用途 |
区集资竞(2024)***** | 肇庆市端州区红棉路1号和熙名园5栋04卡商铺(首层及二层) | 建筑面积约220.24㎡ | 每月每平方米35元 | 6年 | *****元(大写:人民币玖万贰仟伍佰零壹元整) | 竞得价为基数计算三个月的金额 | 商铺 | 现代服务类业 |
注: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标的物其他基本情况:
(1)免租期:合同期内的前2个月;
(2)租金递增:租金每满三年递增10%;
(3)物业交付方式:毛坯;
(4)产业规划类别:现代服务类业;
(5)旧物业合同到期时间:物业无旧合同;
(6)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7)物业权属证明: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
(8)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元,超过1元的,要以1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9)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提供1个三相30千瓦电表及1个4分水表给中标租户使用。
2、中标方不得经营水泥沙石销售、活禽养殖、废品回收、烧烤、大排档、KTV、酒吧及其他存在噪音或气味污染的行业。
3、租赁期内,如遇政府需征收,造成中标方不能经营的,互不作违约处理,中标方必须服从,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搬走,出租方免收中标方通知期内(即一个月)的租金,此外,出租方不再向中标方作其他任何补偿。
4、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标的物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三)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缴纳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系统标的物公示期/报名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8点30分至 2024年11月4日下午5点00分止;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三)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四)银行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
(五)银行账号:自行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生成子账号。
三、竞投时间
(一)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16点10分开始;
(二)限时竞价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
(三)竞价系统网址:http:// www.dz3z.com.cn 网站内点击“网上竞拍系统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四)区三资中心地址:端州区东湖中路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中国农业银行旁二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1、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2、标的物现场;3、“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4、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四、竞租方式
(一)竞租方式为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规则为“限时竞价”:
1、报名成功获取竞租资格后,将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内无新的报价,则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竞价时间中出价最高者成交;2、在限时竞价中若有2人或2人以上参与竞价,竞租人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直至刷新的时间180秒(3分钟)内没竞租人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竞拍页面中,竞租人以竞买号命名,此竞买号在报价时生成,竞买人可根据竞买号关注自己的报价,同时可以看到所有竞投人报价记录。
2、“快速报价”按钮在当前最高价基础上增加“加价幅度的一倍”出价;
3、“提交报价”按钮以自己选择的出价“加价幅度的倍数”进行出价。(注:倍数是指,“加价幅度”中的倍数)
竞租保证金缴存注意事项:
各竞租意向人在网上报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公账转入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截止报名前已到账。注:
1、交款人与竞租人必须为同一人;
2、必须用报名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公司报名则以公账)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租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3、若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银行转账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或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未到账的,均属报名无效;
4、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风险提示:
1、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也作为违约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
3、竞租人竞得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为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全额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五、报名流程
1、进入竞拍系统,未注册的先自行注册,并填写竞租人信息;
2、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
3、选择缴存保证金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4、竞租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的保证金;
5、在竞拍系统点击“查询”和“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
6、确认资格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
注:具体系统操作教程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查阅或向工作人员取得纸质版。
六、报名资料
意向方参与网上竞租需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自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其中:自然人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等;公司、企业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诚信承诺书等。
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方竞租成功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3)、报名人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发现报名人提交资料不实的,立即撤销其竞投资格,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说明
1、竞租意向人竞得集体资产后,需开办企业进行经营的,可在合同期内在端州区成立全资控股或股权占比超过50%的企业并办理合同承租人的变更,该企业须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交易合同的全部权力和义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3、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租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租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租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4、竞租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租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租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5、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租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人:钟生,黎生,联系电话:135*****133 138*****728
(二)交易机构联系人: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
(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系统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买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3)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4)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村组集体所有。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竞租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在指定的系统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因已实行网上竞拍,故地点不限,只需有电脑等设备并保持网络畅通即可。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向工作人员取得;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十三、签订合同
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二)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附件3:
合同编号:
商 铺 租 赁 合 同 范 本
出租方(甲方):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承租方(乙方):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甲方租赁物租赁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物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概况
本合同项下的商铺,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红棉路1号和熙名园5栋首层04卡商铺。商铺建筑总面积为220.24平方米(见竞标公告及附图)。甲方已将出租的商铺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赁年限为6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计租方式
租金标准按产权面积计算,每月租金为: 元∕㎡,每满三年递增10%(即合同生效后第四年起递增租金)。乙方应交纳租金为:
免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限 | 每 月 租 金 | 备 注 |
2024//~2027// | 2024年月日至月日为装修免租期 | |
2027//~2030// | 递增10% |
第四条 租金交纳
(一)在本合同签订 当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编号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为乙方违约。
(二)租金按 收取,每月开始 日内支付当 租金。租金由乙方按时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足额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约定期限、约定金额、约定方式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月租金达到30天或全年累计拖欠租金达 天,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强制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欠甲方的全部租金及滞纳金。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同时须向租赁物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当期的物业管理费或向环卫部门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费用以物业管理公司或环卫部门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并按时交纳当期的水费电费。如拖欠以上费用,则视作乙方违约。
第五条 商铺的使用和经营
1.租赁物经营要求:
(一)本合同租赁物仅用于合法经营 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省、市、区有关法规和社区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且不得经营禽畜养殖、废品回收及从事销售易产生噪音、异味、废水、废气、有较大油烟污染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集体组织的章程。乙方自行领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后(办理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建立台账制度。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对租赁物的消防管理工作(300平方米以下配备4公斤灭火器2个,以及应急出口指示照明和烟感系统,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安全生产部门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配置),并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租赁期内的经营安全生产负责。在租赁物内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及危险品,不得制、售及存放假冒伪劣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一切意外及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切实做好防火、防漏电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安全使用水、电、煤气、防盗网等设施,如乙方在承租期间造成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受损,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没收乙方押金,提前收回租赁物,租赁物的附着不动产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装修、装饰、临时建筑和设施等增添的附属物和扩建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补偿。
2.租赁物使用要求:
(一)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更换、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本租赁物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水电线路、招牌广告、装修硬件及相关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自行全额出资修复或按实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二)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维护、维修及更换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租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管责任以及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的,必须先与甲方协商,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损坏原租赁物的结构,且不能对租赁物结构造成质量和安全影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装修或增加设施产生质量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商铺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商铺。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的,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商铺转租、转借,但转租、转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转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转借商铺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转借合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转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转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转借合约同时终止,转租、转借户无条件搬出商铺,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应将转租、转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转借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转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7.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台新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按新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执行。
第七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交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物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商铺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商铺的保险,并负责购买商铺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如若承租方不购买保险,在租赁期间出现安全事故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商铺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租用商铺后自筹资金增加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条 商铺设施设备加建
乙方租用商铺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证照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内的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商铺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2.乙方应合法经营,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
3.甲方商铺原有的设施设备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出资更换和维修。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十二条 商铺续租
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商铺。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商铺重新进行竞投交易。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属于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清物品将商铺交还给甲方。逾期不搬清物品交还商铺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乙方遗弃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参照租金标准)至搬出时止。
第十三条 商铺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征用乙方租用的商铺,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征收补偿款及其他款项都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也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和补偿。乙方也不得向政府要求其他补偿费用。在接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乙方遗弃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参照租金标准)至搬出时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商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的;
3.损坏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
6.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含本数)的;
7.乙方中途退租的。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且协商未果的,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交还商铺的,商铺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商铺并处置乙方遗弃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参照租金标准)至搬出时止。
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险费用等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第十八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通知与送达
(一)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申请、信函、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二)根据本合同做出的任何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通过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尾页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三)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包括但不限于催收债务、债权转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诉讼、仲裁程序之外的事项)各类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件及其他各类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争议解决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仲裁和执行程序。
(四) 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下一条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已经由收件方收到:
1.采用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服务的,于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该方;
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申请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发送之日视为送达该方。
(五)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仲裁机构、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各类文件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已经送达当事人:
1.特快专递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采用专人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本合同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向对方提出申请。任何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申请义务,该方此前所确认的原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因此导致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无法送达的,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若当事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4.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后的送达地址为准),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或仲裁机构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在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的,应当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地址后凭回执到甲方退回合同定金。
2.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附件:
1.土地地理位置图一份;
2.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法定名称: (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名称: (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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