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大财函〔2024〕121号)

一、项目名称:大英县“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N510*****24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8弄27号301座

被投诉人1: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英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被投诉人2: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楼C3楼

四、基本情况

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就大英县“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9月12日收到邮寄的投诉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在2024年8月6日电子投标系统突发故障后,拒不依法终止招标并发布公告重新确定开标日期,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拒不履行依法审核并遵守采购程序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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