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大财函〔2024〕121号)
一、项目名称:大英县“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N510*****24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8弄27号301座
被投诉人1: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英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被投诉人2: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楼C3楼
四、基本情况
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就大英县“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9月12日收到邮寄的投诉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在2024年8月6日电子投标系统突发故障后,拒不依法终止招标并发布公告重新确定开标日期,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拒不履行依法审核并遵守采购程序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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