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华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华新路道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NJ150827-03SG
南京板桥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华新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2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排水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市板桥新城华新路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8、招标内容:雨污水改造;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华新路(绿洲东路~板东路段)市政排水工程施工
10、工程规模:造价:156.792668 万元;雨、污水管径:1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七、其他:
1、投标人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4、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5、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若建造师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7、提供投标人缴纳的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收据,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提供该文件或收据的扫描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板桥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02栋22-A座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孙主任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099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 道路建设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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