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工艺设备配件加工服务项目

2025年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工艺设备配件加工服务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5年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工艺设备配件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5年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工艺设备配件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2025年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工艺设备配件加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XZJ244-091-C

3、项目概述:,本项目选取一位供应人,全年预计28万元

4、招标内容:加工或购买维修工艺设备及配件(胶带机滚筒、链轮,链条,轴承、动力变速箱,电机等配件),具体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无证明材料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式两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来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20室)现场获取。

8、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1:00时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第一阶段开标仪式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1:00时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招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8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潇镭

联系电话:151*****164

电子邮箱:*********@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艺设备 场地 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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