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苏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工程政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5: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赞瑜
项目联系电话 0512-********
采购单位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12
代理机构名称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2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邵赞瑜

项目概况

苏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JSZC-******-HXGW-C2024-007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XGW-C2024-0079

项目名称: 苏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以苏州市区为范围,分2024年、2025年两步走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期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6、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采购活动。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0、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联系人:毛荷月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层

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电话:0512-********



附件:JSZC-******-HXGW-C2024-0079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技术咨询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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