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麓谷发展集团2024和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询价通知第二次

湖南麓谷发展集团2024和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询价通知第二次

湖南麓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湖南麓谷发展集团2024和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麓谷发展集团2024和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服务。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评估价值作为计费基础,按照“湘价服[2011]203号文件附件《湖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折扣率,折扣率上限为30%,最终结算总价不得高于60万元,如最终结算总价高于60万元,按60万元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低于60万元,则据实结算。

3.项目基本情况:集团所有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预计截至2024年末,集团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原值约53亿元,建筑面积约111.6万平方米,分布在集团内各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询价文件附件中列示的项目明细,具体以实际评估项目明细为准)。

4.采购范围:对集团内所有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进行评估,该项目共需提供三次资产评估服务,评估时点分别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按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所属公司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该项目首次评估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024和2025年度评估服务分别在次年1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止。

6.评审办法:最低报价法。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上限为30%,响应报价高于折扣率上限的,其报价无效。折扣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7.项目基本情况及明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其他说明:最终结算总价=三次资产评估服务据实结算价合计金额,单次服务据实结算价=单次资产评估价值总金额×计费标准(湘价服[2011]203号文件附件《湖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折扣率,折扣率上限为30%。当服务周期内按前述公式计算的最终结算总价高于60万元,以60万元为服务周期内总价进行结算(单次服务是指提供一次资产评估服务,单次资产评估价值总金额是指对集团所有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进行一次评估所得的公允价值总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 成立时间10年以上,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无法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许可并存续,持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办公场所证明)。

5.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人员配置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注册在本公司的资产评估师不得少于10人,购买社保人员不得少于15人(须提供注册证明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6.近3年年均资产评估业务收入不得低于500万元(须提供近3年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及收入附注或其他证明文件)。

7.项目业绩:近1年承接过2项及以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第一页及签字页复印件,若以上页面无法体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时间的,应补充提供可体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时间的相应页面复印件)。

8.服务团队及工作年限要求:资产评估组人员不得少于6人,须提供项目团队名单,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近2年至少参加过1项及以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项目组其他成员均应满足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在本单位注册的资格证书证明、近2年至少参加过1项及以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的业绩证明。其他成员须提供工作年限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供应商原则上不得更换服务团队人员。

9.供应商为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分所的,除注册资本的资格条件以总所为准外,其他相应资格条件均以分所为独立单位计算,即分所成立时间、购买社保人数、资产评估师人数、资产评估业务收入、业绩等均需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不得与总所合并计算。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请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6:00时前的工作日时间,持下列资料到环创企业广场B1栋21楼财务管理中心领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环创企业广场B1栋18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近半年的社保缴交记录并签名以示出席。

2.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询价现场需检验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身份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2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的社保缴交记录、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询价现场需检验授权委托人身份,身份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

六、定标办法

经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折扣率投标价法(备注: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折扣率算术平均值80%的,视为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麓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区环创企业广场B1栋21楼

联系人:阳女士

电 话:138*****352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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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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