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仓储配送中心招标公告

县域仓储配送中心招标公告

江永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招标公告

2016-1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已由湘邮分【2016】245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498.37万元,其他资金公司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永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
2.3 规 模:项目总投资约726.4万元。总用地面积为4317.92平方米,新建仓储用房为4063平方米,其中二层框架结构仓储生产用房为1774平方米,一层钢结构仓储仓库为2289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永县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储配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