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屯名典广场居住小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范家屯名典广场居住小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16HYZX09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范家屯名典广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发改委以吉公开核字[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名典广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施工;
2.2 规 模:6号楼建筑面积3523.62㎡,7号楼建筑面积3917.13㎡,8号楼建筑面积4357.63㎡,9号楼建筑面积5078.16㎡,10号楼建筑面积11607.84㎡,D1号楼建筑面积1516㎡,异形柱框架结构;
2.3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南侧、东胜路西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20日;
2.5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9月19日至 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171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9时4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 系 人:姜明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李 阳
招投标监管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9号
招标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