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青要山和合文化广场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安县青要山和合文化广场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安县青要山和合文化广场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安县青要山和合文化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青要山和合文化广场绿化工程

2.代理机构编号:HNCT24-LY-ZB-086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金额:******.76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主要为栽植多规格粗糠树、榆叶梅、红叶碧桃、火红凤凰南天竹、多分枝南天竹等。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谈判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5.3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青要山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7*****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邮 箱:hnct123@163.com

2024年10月24日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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