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5: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849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广场南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红江176*****6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铭150*****849 |
项目概况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2024-CG1101
项目名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执法记录仪(≥64G) | 50(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投标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0‰,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广场南道6号
联系方式:李红江17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联系方式:王铭150*****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铭
电 话: 15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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