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5: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 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铭
项目联系电话 150*****849
采购单位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广场南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红江176*****696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铭150*****849

项目概况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2024-CG1101

项目名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执法记录仪(≥64G)

50(台)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投标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0‰,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广场南道6号        

联系方式:李红江17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50号303室            

联系方式:王铭150*****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铭

电 话:  150*****8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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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内蒙古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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