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S201线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霞浦县S201线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霞浦县S201线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霞浦县S201线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标段养护施工招标公告[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S201线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文件宁路养(2024)1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霞浦县柏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霞浦县柏洋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霞浦县柏洋乡,起于S201线柘荣界(东岭洋村),经谷山,终于洋里村岔口。改造起点桩号为K50+388,终点桩号为K58+000,路线总长7.612km。主要实施工程数量: 挖除旧路面295.588m3、现浇混凝土边沟585.405m3、现浇混凝土排水沟139.5 m3、C20砼护肩13.83 m3、素混凝土调整层*****.6m2、水泥稳定类底基层5355.7m2、高渗透乳化沥青透层*****.7m2、改性乳化沥青黏层*****.5m2、石油沥青下封层9434.8 m2、土工格栅9434.8m2、7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8m2、5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8m2、土路肩加高C20现浇砼126.6 m3,护栏 6760m、标志牌47块、标线1531m2,轮廓标48个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③,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依法依规执行禁止市场或行业准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身份注册,并办理相应的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4 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霞浦县柏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江宏志

电话:

152*****00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烨清

电话:

0591-********-8004

监督单位:

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

0593-*******

2024年10月25日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提供下载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 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③招标人应对照《福建省贯彻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意见》(闽交建[2003]176号)、《福建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填写新旧资质要求。

④需要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的,经报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同意后,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再开放本表设置权限,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业绩资格条件填写本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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