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平、公正、合理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选择人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遂宁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

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招标前期咨询、采购需求发布,协助我局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登记备案且具有四川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网络操作权限;

(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在遂宁有固定的开标和评审场所,具有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

(七)本次选择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四)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获奖情况及客户评价意见。

2.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专职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5.收费标准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文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予签收。

四、选择标准

(一)资质审查及评定。由评定小组对参选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综合实力情况及收费、服务标准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定。

(二)确定中标机构。评定小组将通过综合评定,优选1家代理机构,公示后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五、报名与评定时间、地点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5日17时,地点为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厦506。评定时间:2024年10月3027日。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遂宁市林业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补老师,电话:0825-*******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厦507

遂宁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24日


标签: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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