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垃圾填埋场老调节池清淤及修复项目
独山县垃圾填埋场老调节池清淤及修复项目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独山县垃圾填埋场老调节池清淤及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P522*****24000BMP
项目序列号:ZFCG202*****008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83元
采购需求:在不破坏老调节池结构基础上,对池内防渗底膜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顺序为:渗沥液抽排转移→浮动盖拆除→清淤及底膜清洁→东南角区域整改→底膜修复→新建浮动盖等。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标项一:
标项名称:独山县垃圾填埋场老调节池清淤及修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不破坏老调节池结构基础上,对池内防渗底膜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顺序为:渗沥液抽排转移→浮动盖拆除→清淤及底膜清洁→东南角区域整改→底膜修复→新建浮动盖等。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1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4年任意2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提供2024年任意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31日 23时59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①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 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独山县井城街道秀峰东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罗杏
联系方式:0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城东区第11幢8-13号
传真:
联系人:黄薇婷
联系方式:159*****274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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