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批复文号惠发改投[2016]46号批复单位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项目所在地区揭阳市项目资金来源其它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依据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投[2016]46号文及惠来县人民政府惠府办函[2016]20号文批复,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投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建设工程

2、工程总投资:797.05万元(招标控制价564.59万元)

3、建设地点:惠来县县城南区纵三路及横四路

4、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5、建设内容:纵三路长525.82米、宽12米;横四路长210.7米、宽34米。计划建设路基、路面,配套排水、绿化及预埋电讯套管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说明)。

6、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分期分批投入。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须本人签名,无需提供原件),若授权委托则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请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或合同及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职称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现没有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证明书;(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独立递交);(5)外来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惠来县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诚信信息登记表》同时编订入报名资料。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21号(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8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佘先生189*****932陈先生****-*******

发布人hlzb发布日期2016-10-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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