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再生水二期建设工程、永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等两个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询价函
北园再生水二期建设工程、永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等两个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园再生水二期建设工程、永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等两个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北园再生水二期建设工程位于北盛镇拔茅村,项目用地面积7.1153公顷;永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位于永安镇永新村,项目用地面积为0.2930公顷。
1.4服务内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对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函审,并出具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永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北园再生水二期建设工程根据土地报批项目进度要求,业主提供基础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未按照合同时限要求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每超期1个星期,扣除10%的合同款,期限超过5周,合同自动终止。
二、资质要求
2.1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地质灾害评估等内容;
2.2具有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2.3 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4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6.48万元。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两个项目合同额各占50%。取得第一个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完成自然资源厅备案(如需)后,一个月内支付50%合同款;取得第二个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完成自然资源厅备案(如需)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
六、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标签: 尾水湿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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