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渭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6: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渭南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二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或邮箱获取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85 | ||
采购单位 | 渭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潼路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585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
附件2 | 登记表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或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胶体金检测卡 | 9,5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000.00 | 11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交货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合格证 | 850,0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1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交货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检测畜禽产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 | 1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检测畜禽产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 | 1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或邮箱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渭南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二室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渭南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或者将前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1、2包为货物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第3、4包为服务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名称:渭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西潼路51号
联系方式:0913-*******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868号1幢*****室(曲江影视大厦19楼)
联系方式:188*****585
项目联系人:马小林
电话:188*****585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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