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包银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未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二次
新建包银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未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二次
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包银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未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泰新点交易平台)(http://219.159.57.245:9018/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4ZCYHG008-SG
1.2项目名称:新建包银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未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二次)
1.3预算金额:*******元
1.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2024年11月21日开工,2024年12月06日竣工)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项目概况:新建包银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未利用土地处设置施工围挡工程。
1.8资金来源:包银高铁专项资金;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10安全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达到乌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争创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2024 年 1 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彩色扫描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未被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及乌海市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及本地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2 家(包含 2 家);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锁。具体流程详见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9.148.175.179/msym/whsggzyjyw//)“网站“重要通 知”中“关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附件信息或请拨打客 服热线 400-998-0000 进行咨询。
注:为落实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乌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提示,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支持央企与我市(乌海市)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与我市(乌海市)中小微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 40%。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7.1、本项目采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泰新点交易平台)(http://219.159.57.245:9018/TPBidder)请登录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
7.4、投标人须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办理指南可以进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219.148.175.179/msym/whsggzyjyw/)——《重要通知》——栏目查询。注: 1)如您之前已安装过“内蒙古自治区CA互通驱动”本次无需再单独安装;2)如后续自治区发布新版本驱动,相关下载、安装流程与本操作手册描述方法一致。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国泰新点交易平台”。
8.2.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8.3开标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
9.本项目只接受国泰新点交易平台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219.148.175.179/msym/whsggzyjyw//)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http://
http://www.nmgztb.com.cn/
http://219.148.175.179/msym/whsggzyjyw/
10.1.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信息。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包银高铁项目工作专班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2*****03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宜和家园2-801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2*****778
3.监督单位:
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 1 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473-*******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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