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6:26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晓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岩市东肖经济开发区曲潭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先生 0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晓兰 0597-*******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RWZB-LY-2024-3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兰
项目联系电话:05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龙岩市东肖经济开发区曲潭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先生 05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兰 0597-*******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号:RWZB-LY-2024-305-1、项目名称: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RWZB-LY-2024-305-1
2、项目名称: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总预算 | 保证金 |
1 | 1-1 | 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漳武高速、厦蓉高速龙岩路段4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 1批 | 900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关于“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也可提供承诺函。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A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A6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A7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凭证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6、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①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②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③方式: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磋商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17:30止
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1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龙岩市东肖经济开发区曲潭路11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法:059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项目联系人:刘晓兰
联系电话:0597-*******
E-mail: rwzbly@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帐户: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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