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SJ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采购项目为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鄂东片区2024年10月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第一批次采购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拟对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进行采购。
1.5采购限价:最高限价*******.70元,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或单项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所有货物交付。供应商应在了解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承诺有能力满足供货条件,因供应商没有能力完成供货,导致项目工期的延误以及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承诺对交货时间的满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响应将被否决。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甲方相关试验需求;
1.8质保期:12个月
1.9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http://hbjtznj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楚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19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75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混凝土外加剂原材料或相关衍生产品供货业绩。 |
注:
1、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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