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咸阳市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7: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持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 | ||
预算金额 | ¥1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93 | ||
采购单位 |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493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持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DZXZB-*******
项目名称: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及一年运维服务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0,000.00 | 1,1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间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持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愿报名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本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原件阅后退还)。
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29-********
名称: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天兴大厦21层21-002室
联系方式:181*****493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493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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