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危液体化工产品集装箱液袋运输招标公告
非危液体化工产品集装箱液袋运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2034-CPMC-1556一. 招标条件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满足客户要求和公司调运需求,西南化工销售公司采用铁路、公路和陆水联运等方式运输四川石化液体化工产品,对四川石化非危液体化工产品乙二醇、二乙二醇开展集装箱液袋运输。
四川石化非危液体化工产品乙二醇、二乙二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起运地为四川石化生产装置,运输目标市场为泉州港70公里范围内,全年运量约8万吨。服务期限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运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所规定的相关运输资质和运输条件,投标人具有普通货物运输资质,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财务报告为准)。投标人在运输方案中若采用内河运输或(和)海上运输方式的,则需提供相应资质材料;若内河运输或海上运输委托第三方承运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和第三方资质材料。2 投标人应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对集中下达流向计划具备装卸和运输能力,具有年运量约8万吨的能力。3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应从事过集装箱液袋运输服务。4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0-19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0-25 16:00:00.01 请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1008室(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安华桥西北角)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且只接受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2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不能在北京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标书购买费用及相关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3 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11 09:00:00.0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612会议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需当日现场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形式。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和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时,在开标截止前48小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采用保函时,银行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1-11 09: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1612会议室
地址: 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 100029
联系人: 杨庆忠 、高明健、刘雪莲
电话: ***-********\********\******** 传真: ********949
电子邮件: cpmczb3@163.com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账号: ********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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