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项目编号:M410*****650********
2.3项目概况: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灵润路以北各项目包含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口岸综合大楼。
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占地约19.8万㎡,建筑面积约17.67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暂存仓库、分拨仓库、冷库、物流配套、堆场、罩棚等。
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项目占地约10.7万㎡,建筑面积约10.43万㎡,主要建设内容为B1#暂存仓库、B1#分拨仓库、B1#保税仓、B2#保税仓等。
口岸综合大楼项目建筑面积约3.1万㎡,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为海关办公、宿舍用房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32台货梯、14台客梯的成套设计、制造、装卸运输、安装、调试、检验、试验、验收、培训、移交、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6工期:排产期45日历天,安装期45日历天(含调试、验收、取证)。
2.7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项目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安装、验收合格标准。
2.9质保期:产品质保期自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办理且取得政府质量技术监督机关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拥有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扫描件)。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其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范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电梯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含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电子注册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 日 18时 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5.3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4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 14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李先生
电话:0371-********、0371-********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zyzczbdl@163.com
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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