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竞争性磋商
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美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7: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 ||
预算金额 | ¥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冉工 137*****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工 0898-******** |
项目概况
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邮箱号码:*********@qq.com;线下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4-043
项目名称: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包括灵山镇新管村委会主要干道路灯照明以及路面平铺沥青项目,26盏6米高太阳能路灯安装、2147.08平方8cm厚沥青路面敷设、 11个下水道井盖垫高8cm。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7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提供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3.3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须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的投标项目信息,并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号码:*********@qq.com;线下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供应商需发送盖章扫描件或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联系方式:冉工 13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联系方式:史工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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