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8包公开招标公告
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8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8包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新市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7: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 | ||
预算金额 | ¥3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47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助理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单微 182*****471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8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2024-0914-A26-05-06-07-0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8包
预算金额:3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装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单价:万元) | 采购限价 (单价:万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总金额(万元)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5包 | 化学泡沫灭火机 | 70 | 0.8 | 0.8 | 56 | 56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6包 | 单兵火场补给单元 | 330 | 0.5 | 0.5 | 165 | 165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7包 | 热成像夜视仪 | 17 | 1.95 | 1.95 | 66.15 | 66.15 |
有毒气体检测仪 | 22 | 1.5 | 1.5 |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四批)第8包 | 野战指挥作业箱(包) | 40 | 0.135 | 0.135 | 55.8 | 55.8 |
智能火场指挥仪 | 14 | 3.6 | 3.6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本项目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通过邮件提交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 **********@qq.com 邮箱发送。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联系方式:潘助理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联系方式:单微 182*****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微
电 话: 18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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