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爱路护路宣传物资自行采购公告
光明区爱路护路宣传物资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明区爱路护路宣传物资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宣传普及《铁路法》《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区铁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维护铁路安全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铁路运输环境,制作一批铁路护路宣传物资,包含铁路护路铁质立体警示牌、宣传折页和宣传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扫描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不接受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报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需全屏截图扫描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0 月 25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徐先生 0755-********
四、应答文件提交
提交: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同类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
?4.资质证明: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范围,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等全屏截图;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汇总PDF合集发送至邮箱:zfwjczl@szgm.gov.cn。
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0月 31 日 1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五、公告期限
2024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年 10 月 31 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55-********
标签: 宣传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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