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4-280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14,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14,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14,9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提供运维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①供应商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或以上且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 ,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解释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及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解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香洲区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6.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溪路44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

联系方式:0756-*******、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伟

电 话:0756-*******、0756-*******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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