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前锋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前锋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生态环境资金与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建设规模:①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设置隔离防护网6000米,标识标牌20个;②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生态缓冲带*****平方米,人工湿地3500平方米,原住居民污水处理设施500套,浮动式生态湿地建设2000平方米;
③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项目:建设防撞护栏3500米导流渠和应急池400立方米,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2项;④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设置水质预警监测断面5处,视频监控系统20套。
2.3总投资:3844.77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以及后期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内容。 ①勘察服务:包括勘察、地形图(按照发包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成果资料满足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同时设计成果资料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满足指导现场施工的深度要求。并配合业主进行后期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技术咨询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如为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四川省省外勘察、 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1900万元的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19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 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登录”—“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8-******** 、180*****00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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