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分公司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分公司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
本工程维持原设计特征水位(水库正常蓄水位仍为3821.05米,死水位仍为3802.米)。水库复核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35.43万m3,兴利库容925.43万m3,死库容110万m3。本次工程为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其他建筑物等。工程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导流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等。使江雄水库尽快恢复各项正常设计功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采购范围:用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商品混凝土的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5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56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3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0 |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公开询比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公开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
标的物须满足《GB/T*****-2012 预拌混凝土》、《GB*****-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GB*****-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2)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至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4)采购人将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进行数量(过磅称重或图纸与实物对比)、规格型号验收,现场过磅数量根据配合比重量换算成方量,如发现标的物缺少及规格型号不符现象,采购人有权拒绝在发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应在 12 小时内通知销售方,由双方共同调查、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确认结果。
8、报价要求
1)本次采用二次竞价方式,以销售方的第二次报价为最终价格;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12时00分;第二次报价时间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请销售方务必在短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二次报价。
2)报价包括出厂价格、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供应期间价格不变。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三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询比价使用,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人提前3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3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银行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95%,剩余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结束后3个月内退还。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若因采购人资金问题,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应给予采购人7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7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获取免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
邮编:******
联系人:扎桑女士
电话:136*****105
电子邮箱:*********@qq.com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022-********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
2024 年 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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