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采购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采购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 JSZC-******-TZZC-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报名后必须在系统里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过了报名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后面无法制作投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4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ZZC-G2024-0011
项目名称: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894.25万元,单价350元/吨(包括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费、装卸费、道路清扫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保险、各项规费、利润、各项税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采购需求:
污泥处置须达到无害化的目的,处置方式须符合生态环境等各方面要求,根据处置方式限定为焚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1/T 1571-2022)中6.2规定的单独焚烧、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和燃煤热电厂协同处置三种处置方式),污泥处置设施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环保部门要求;污泥处置后的产物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具备一定应急调蓄储存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可储存一定量污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一般固废污泥处置能力,提供具备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批复(污泥处置能力包括处置方式、处置量以及污泥含水率,如环评批复不能体现处置能力,须另外提供环评报告等其他证明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
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报名后必须在系统里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过了报名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后面无法制作投标文件)。
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4-11-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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