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阿拉尔村2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阿拉尔村2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阿拉尔村 |
面积: | 20亩(机动地20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6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0万元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0个 |
详细地址: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10-28 |
报名保证金: | 5000元 |
联系人: | 古丽仙 |
联系电话: | 192*****902 |
交易方式: | |
竞价时间: | 2024-10-29 11:10 |
竞价地点: | 坎乡阿拉尔村 |
其它说明: | 一、土地发包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本次发包年限为1年,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发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9.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10.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必须权属清晰,无争议。二、报名须知1. 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名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需要提前一天到银行打款),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十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4.报名方法方法一:下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可线上报名(如线上报名困难请联系我们工作人员)方法二:前往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古丽仙 192*****902(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五、参与竞拍相关要求1、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2、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经营权发包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3、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六、竞拍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竞价结束后,成交人保证金转为本年承包费或交齐承包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若成交土地有种植任务,承包费转为设施押金,待种植任务完成村委会验收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人保证金,十个工作日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价资格!七、竞价规则1、本次发包项目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2、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
标签: 耕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