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YCZSNYZB[2016]第1001号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已由宜市发改农经字【2015】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樟树市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樟树市昌傅镇、观上镇、洲上乡、义成镇

招标规模:约400万元;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预计2016年11月22日开工,2017年3月11日完工;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三个施工标段(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二、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起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费一标段300元/家、二标段300元/家,三标段200元/家,于开标当日上午7:30起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航天大酒店对面)工业园办四楼】报名并现场缴纳报名及资料费,报名及资料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30,递交地点为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航天大酒店对面)工业园办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六、其它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参与任意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从1到3标顺序开标,前面标段第一中标排序者,不得参与后面标段的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樟树市农业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181*****033

招标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3*****846

标段划分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M)(元)

暂列金Z值(元)

1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1标段(昌傅)

*******.76

0

2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2标段(昌傅)

*******.42

0

3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节余资金项目3标段 (观上、洲上、义成)

752345.74

0



2016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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