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规划十二号道路)中段招标公告

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规划十二号道路)中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规划十二号道路)中段工程已由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恩施州经开经发【20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74.75万元,西起规划八号道路,止于金龙大道,工程实施长度约380米,采用城市次干道二级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宽度24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月,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 23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7时00分至2016年10月24日下午17时30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后下载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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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路97-2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家居写字楼802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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