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校区学生六舍、七舍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河校区学生六舍、七舍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学生六舍、七舍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WG******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沈河校区学生六舍、七舍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元;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东北大学沈河校区;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采购范围:修缮内容包括楼顶屋面防水、楼内墙面棚面刮大白喷乳胶漆、更换铁制房门90套、卫生间及洗漱间改造、走廊天棚轻钢龙骨岩棉板吊棚、电气改造。
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房屋建筑保修法》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室,也可采用邮件方式获取。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相关信息发送至:lnycsy002@163.com。信息应包括:(1)投标人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包组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包组编号;(6)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7)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材料。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开户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账号:033*****020********,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024-********
采购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开户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联系人:商健、冯程程、李璐
电话:024-********
传真:024-********
邮箱:lnycsy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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