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原理工大学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太原理工大学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21: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第三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479、182*****694 | ||
采购单位 | 太原理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479、182*****694 |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端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GK*****(HA-TYLGZFCG2024-116)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采购
3.采购计划文号:ZFCG-******-2024-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热重-红外-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热重分析仪可以测试材料的重量随温度或时间的变化;红外光谱仪可以对材料加热产生的逸出气体进行官能团定性分析;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则可以对逸出气体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通过这些技术的联用,科研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材料的热分解行为和气体产物的组成,进而优化材料的性能或开发新的应用。 | 进口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
履约地点 |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B座1层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或外贸代理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为保证本项目投标人所报货物的正常渠道来源,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327.html)按包上传投标文件后提交。
2.解密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479、182*****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邮 箱:sxha_gd@163.com
附件信息:
221.8K
标签: 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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