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监理项目(NTTSG-MTGCJL)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353号(项目代码:22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地处南通市西郊天生港镇,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天生港水道左岸,横港沙外侧长江主泓水域,紧邻已建华能南通电厂煤码头迁建工程,经南通华能电厂厂区与本工程的陆域相连接。码头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20°77′,北纬32°01′,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105km,距天生港水文站1.2~1.3km。

本工程水域建设反“L”型码头一座,外档布置2个7万吨级煤炭泊位,泊位长度570m;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405m;码头桩台长570m,宽28m,输煤栈桥长1426.23m,宽9.8m,分为前引桥、主桥及后引桥三段,其中主桥跨越天生港水道,主桥上部结构为67+2×114+67m四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陆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2座贮料场及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输煤通道、检修通道、转运站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监理项目NTTSG-MTGCJL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至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环境监理等全部服务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同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

监理内容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环境监理等全过程服务。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建设全过程,直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本项目计划2025年1月开工,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5万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不含扩建)的已完监理项目和具有一项码头工程配套房建面积*****㎡及以上已完监理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两项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可为同一个项目或分属于两个项目)。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专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水运工程)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单位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自2014年1月1日起(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5万吨级及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均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专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水运工程)。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均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的2024年3月-2024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不得低于C级(监理类)。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C、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D、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均要求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

电话:025-****************

联系人:刘工/李工

E-mail:********@q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4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3303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工,025-********

8.9本项目监督机构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电话:025-********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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