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为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保障基地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舟山朱家尖,保障基地本次装修改造面积约1352平方米,外立面改造面积约1573平方米,附属改造面积约145.9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保障基地改造,主要包含装饰装修、强电、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门窗、外墙、燃气、局部渗漏屋顶等改造。本次招标控制价*******.00元 。
下浮率区间:8%-10% 。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平台”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30 日 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栏目。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金岛路36号 地 址: 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9楼
联 系 人:王相忠 联 系 人: 江健凤
电 话:0580-******* 电 话: 0580-*******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侦查保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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