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硕农业翻建高标准日光温室项目
新硕农业翻建高标准日光温室项目
新硕农业翻建高标准日光温室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硕农业翻建高标准日光温室项目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滦数政投资【2024】60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核准书(编号:滦招标核【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滦平县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3个大棚改扩建,单个大棚长100米,宽9米,高3.85米,配置水电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08:40至2024-10-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滦平县大屯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滦平县大屯镇、联系人:马显坤 、联系电话:193*****740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竞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滦平县滦阳府住宅小区19号楼S05底商、联系人:白小涛、联系电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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