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围观数:8项目标题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WXZCQ***** |
当前价格 | 8万元 | 保证金 | 1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10/25 8:00:00 | 截止日期 | 2024/11/4 17:00:00 (10天7时54分12秒) |
项目简介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 8万元 | 8万元 | 2024年10月25日至 2024年11月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其中小学房屋12间、幼儿园房屋12间。拟转出期限为2年。位置:东至荒地,西至河,南至河,北至水泥路。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小学及幼儿园房屋24间2年使用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街头镇船坊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10月10日 | |||||
估价(万元) | 8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一付 | |||||
与转让相关 | 1、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严禁从事养殖或有污染、噪音的行业; 2、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进行房屋修缮、院落整理,消除安全隐患,且受让方在房屋修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保持校园内附着物原样,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 4、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5、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7、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8、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4年11月4日前交至街头镇船坊村。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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